近期,我社发现有不明主体擅自冒用我社名称,在社会上开展代理组稿、稿件征集、收取版面费/审稿费业务等行为。此类行为严重误导了广大作者,损害了我社的合法权益与行业声誉,同时可能给作者带来财产损失及著作权风险。为澄清事实、维护我社名誉,现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我社正规组稿及合作渠道说明
1.我社所有组稿、稿件征集工作均由我社业务部门及授权编辑负责,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“代理组稿”“代发稿件”等名义开展相关业务。凡以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名义组稿、发稿的,均为虚假信息;
2.我社稿件审核、出版等流程严格遵循国家出版管理规定以及出版行业规范,从未向作者收取任何形式的 “版面费”“审稿费”“代理服务费”。凡要求提前缴费组稿的,均为虚假信息。
二、冒用行为的法律责任警示
冒用我社名义开展组稿等活动,已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侵害了我社的名称权,对我社名誉造成不良影响,严重侵害我社合法权益。我社将对相关冒用主体进行调查取证,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民事赔偿、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给广大作者的提醒
1.请广大作者在对接组稿业务时,务必核实是否为我社实际业务。若发现疑似冒用我社名义的违规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的,请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;
2.因轻信冒用信息遭受损失的,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,相关损失由作者自行向冒用主体追偿。
我社投稿邮箱为:bhbh1958@163.com 。
百花文艺出版社(天津)有限公司
2026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