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新生代散文大展•九〇后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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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类型:散文
  • 标签: 文学 散文
  • 出版:2019-01-01
  • 定价: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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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简介

  收录十八位九〇后作家近年来创作的散文随笔四十余篇,内容涉及社会生活以及个人生命体验的方方面面,题材广泛气质各异,书中既记叙了家乡故园的敦厚淳朴、城市生活的彷徨无措,也刻画了亲人之间的深沉羁绊、友情爱情的真挚瑰丽,揭示九〇后一代人的生存坏境、人生经历和思想轨迹。他们高远、深邃、纯粹和自由的追求与旨趣,已经可以在这些文字中清晰可触。

作者简介

  本书作者包括十八位出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新生代散文作家,有蔡舒晓、程川、徐晓、端木赐、谢宝光、王东旭等。

编辑推荐

  当下中国的九〇后作家,已在华语散文领域崭露头角,如同雨季中恣意生长的植物,为华语散文延伸出新鲜的可能,也展示出新生代作家锐意进取的活力。
不说“排行榜”而是说“大展”,乃在于我们需要更多宽阔的道路——在“比赛”与“排行”之外,道路宽阔。
  闻道有先后,一批又一批新人到来,岁月因之而新。新人的到来,让时光里隐秘的接力持续进行。私人带着新的经验,新经验注定要溢出既有跑道,新经验注定是既有排行榜难以归纳的,而这正是文学接力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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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摘

气味
  在上海生活已有一段时间,我每天都是坐五号线。那班勤勉输送着西南郊区各色人群的地下铁,那熟悉的班车涂着的红色外漆,和等候区里举着便利店的饭团面包的拥挤长队,我闭着眼,光凭气味就能感受到。
  从最远的起点站开始驶向城区,停靠在某一站后,地铁里清苦的消毒水味道,被拥上来的大学生身上的年轻气味冲淡了,眉眼都还清澈的他们围拢在一起谈笑,似乎连挤地铁都是愉快的,能依稀看到,女孩儿身上有洗发水里的粉色芳香烃分子正在飘散。再往前开,住在郊区而工作在城里的白领们上来了,偶尔有带着几缕名贵香水气息的空气敦促我循味望去,衣着精致的她们正在早高峰的车厢里努力从容地优雅站立。现在是夏天,我一般坐到倒数第三站就要提醒自己闭塞嗅觉感官了,因为人群开始默契地散发着如出一辙的汗味。三,二,一,到站,逃离,人群四散去,瞬间空出的露天换乘站,又只剩下铁轨生锈的淡淡味道,寂寞地沉在脚边。
  我不知道,是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对气味这么敏感,我对嗅觉的信任程度,往往超过其他感官。每每在书里读到那些描摹气味的片段,我都忍不住想要跟作家隔着时空击个掌。张爱玲最喜欢听生煎包投进油锅的嗞嗞声,面粉炸到半焦半脆是甜味,碎肉馅熟到正好是咸鲜味,两种气味混着蒸腾的热油兜头盖脸地向食客袭来,美艳如小说里的顾曼璐也要放下身段大嚼几个作夜宵。聚斯金德的《香水》,带给我从未有过的阅读快感和作者崇拜:
  烫过的绸子的气味,百里香茶的气味,一段绣上银丝的云锦的气味,一瓶名贵葡萄酒上软木塞的气味,玳瑁梳子的气味……不是甜柠檬或酸橙的清新味,不是出自没药、肉桂叶、皱叶薄荷、桦树、樟树或松树针叶的清新味,也不是雨水、冰冷寒风或泉水那样的清凉味,同时这种气味有热量;但是不像香柠檬、柏树或麝香,不像茉莉花和水仙花,不像花梨木,也不像蝴蝶花。
  我读《香水》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大叔,大叔十几年前也是一个文艺青年;我把这段让我看得两眼放光的文字指给他读,他躺在床上嘴角往外扯了一下,算是回应我,然后调侃说,他自己是一个没有嗅觉的动物,曾经租住的小屋液化气泄漏臭不可闻也不觉察危险,还是来串门的邻居提醒发现的。
  第一次见到大叔时场景有点窘迫,我和他因为工作业务而同坐在一辆轿车的后座,有一点挤,我一转头几乎就要贴上他的胸膛;他皮肤的味道在狭小的车厢里浓度更高,好像是在烟草气息里浸淫已久了,又像是庙里香火缭绕的熏香味,闻着颓废又出尘,是矛盾的一个人,却深深吸引我——然而大叔穿着非常 rock 的汗衫和迷彩裤,胳膊上的五角星文身亮眼,这让我暗自怀疑起一贯深信的嗅觉。后来我跟他接触久了,才发现他真的是一个从青春期起始的忠诚烟民,有一次到他家里,客厅里供奉着一尊慈眉善目的佛像,原来他早上是要恭敬地洗手烧香的。我乐不可支地告诉他,他这么一个摇滚客拜佛的样子有那么一点违和,他作势要擒住我,烟草的味道就像一种干燥的麻醉剂,温柔覆盖我的全身。我那样喜欢他,尽管他迟钝的嗅觉永远闻不出煤气、烟草或者是我用的香水味道。他说我对气味的敏感是一种错觉,是因为视觉、触觉的一系列作用而衍生的通感,简单地说,是因为我先被他的人格魅力征服,再喜欢上他的味道。他张牙舞爪的样子有一种天真的孩子气,我们都不置可否地笑了。
  大叔很忙,在我们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,他渐渐越来越忙,通常是大叔嘱咐我等他回来。我下班以后挤地铁,挤公交,走过狭窄的胡同小巷,穿梭经过人群里的种种气味,愉快地站定在他家门口,我曾想过要一直这样点亮他家里的灯。大叔给我的一把备用钥匙看起来不是很新,生铁的味道,钥匙柄上贴着一个旧了的粉色爱心贴纸。我晃一晃脑袋,清空鼻腔和肺管里的残留,打开门走进他的家里。木质的家具有年头以后,色泽敦实温暖,有着朴质的清香,我贪婪地呼吸着大叔家里的味道,仿佛他的体温也弥散在这空气里头。
  他回家过夜的次数减少,那烟草和熏香的浓度也渐稀薄,有时候我坐在客厅里用力地呼吸着,胸肺有一丝刺痛感。直到有一个下午,我一直没有开灯,安静坐在沙发上等他,大叔十点多到家后按亮客厅的灯,走向我,一脸疲惫地抱住我,说工作太忙了对不起。我把头埋在他胸膛,然后满脸是泪地狠狠推开他。客厅的佛像仍然慈眉善目地注视着我,大叔也歪着头看我——我骗不了自己,他汗衫上的陌生香水味像一条显形的可憎小蛇,绵延到他的脖子他的头发,甜柔得发腻。
  我跟大叔分手了,他大约是自己也发觉辩解是空洞无力的。那之后的我,还是很乐意分辨气味,走过水泥森林里的一间咖啡屋,穿过午夜的烧烤摊,路过一个还没断奶的牙牙学语的婴儿,这些气息都让我愉快。有时候我也会觉得,像大叔那样一个嗅觉迟钝的人的世界,无异于被强行加上了黑白滤镜,被强行剥夺了嗅觉权利终生,五感里少了一感,实在可怜。《香水》里,主人公格雷诺耶谋杀了二十六个妙龄处女,只因为迷恋她们身上的诱人味道, 想要用她们的皮肤油脂制作成香水——我自然没有那么强烈到变态的捕捉欲望,但是地铁五号线里大约还是一直会有这么一个闭着眼睛、不动声色地深深呼吸的普通女人。这俗世的味道,廉价而取之不竭,是万种柔情的混杂,最能给她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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